根据《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)》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在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,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烟台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受理工作,经专家评审、现场核查和查询信用等方式,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—12月9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,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。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,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意见,不予受理。